五五普法巡礼
本报记者 朱磊
“构建和谐社会更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尚秀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作为一名常年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尚秀云深知法制教育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 |
200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指出,要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
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一年过去了,各地针对青少年开展的普法活动进行得如何呢?
多种形式营造学法氛围
各地针对青少年自身特点,积极动员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为青少年营造出浓厚的学法守法氛围。
北京市教委在“五五”普法启动之时,专门聘请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形象大使,推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卡通形象———普法小信使威威,使“五五”普法的启动更具影响力和号召力。
上海市各区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在校学生,以“课程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面向社区青少年,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团队游戏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针对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等。
在山东,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烟台市组织开展了“校园普法”、“文明校园”等一系列活动,组织政法干警到学校上法制课120余次;东营市开展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和“模拟法庭”等活动,在各类学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5场;寿光市开展了“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关爱工作团”,在全市中小学校巡回举办法制报告会,受教育学生达2万多名。据统计,截止到2006年年底,全省已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5700多个,94%的在校学生接受了法制教育,全省97%的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
法制阳光照耀特殊群体
流浪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闲散未成年人,和许许多多青少年一样,成为了“五五普法”阳光的沐浴者。
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福建省南平市重点加强了对流浪儿童、闲散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力度。
甘肃省针对实际,把对农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纳入到普法的重点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了针对农村大龄女童、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并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不断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重庆市积极组织社会力量,深入学校、街道、家庭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回访帮教,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天津市则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定期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沟通并进行教育引导,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象牙塔内的普法之声
如今在象牙塔内,普法之声也随处可闻。在“五五”普法的启动之年,高校的法制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开端。
在海南省,17所高校纷纷建立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开创了高校普法工作的又一先河。
2006年6月,湖南法治网举办了首届网上“法治在线辩论会”。湖南省依法治省办邀请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组队参加了这次“网上辩论会”。辩论会的举办,引起了省内各高校众多大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比赛专用网页点击率非常高,许多大学生和网民纷纷就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2006年12月10日,河北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宣办在河北电视台演播厅共同举办了全省大学生“走向法治”电视演讲比赛,进一步促进了广大青少年法制观念的提高。回顾“五五”普法走过的第一年,在全国各地、各部门紧锣密鼓的行动中,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得红红火火。相信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一定会在各方的关心和努力下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