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初,安徽省公安厅通报了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的“累累硕果”:2006年至今,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此类案件53起,涉案总额近6亿元,涉及受害群众1万多人,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12人,追缴赃款赃物合计人民币近5000万元。
然而,就在公安机关依法加大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的同时,非法集资却呈现越来越“猖獗”的态势:今年3月,和县公安局破获“消费返利创富计划”新型集资诈骗案;4月,蒙城县公安局捣毁特大“地下钱庄”。
据公安机关透露,2006年5月,此类犯罪现象在全省17个市中只有11个市发现,但是目前已由“重灾区”阜阳和亳州向南蔓延到了全省。数据显示,去年3月,安徽省有非法集资公司96家,通过打击有45家被取缔。但截至今年2月底,安徽省仍有110家非法集资公司在运营,这表明非法集资公司的绝对数呈增加趋势。究竟是何种原因,使得非法集资会越“打”越“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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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形式掩护非法目的 “政治光环”最具欺骗性 近两年来,安徽省一些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以联营入股、合作养殖等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此类公司发展迅速,涉及群众多、区域广,不仅影响金融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成为局部地区经济犯罪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统计,全省以联营入股、种植养殖为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注册登记的公司有155家(含分公司)。这些公司募集资金的范围涉及安徽省17个市,其中阜阳、亳州两市最为突出,分别有该类公司88家和34家,募集资金的总额初步估计约为10-20亿元。
尽管在公安机关的打击下,安徽省非法集资涉众型经济犯罪快速蔓延的势头有所减弱。但是,局部地区仍呈蔓延之势,目前安徽省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司仍有102家。
非法集资之所以越演越烈,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欺骗手段的日益“高明”。这些公司通常采取变换集资手法,以合法形式掩护非法目的的方法诱使群众上当受骗。他们有的打着“林权流转”、“生产绿色食品”的旗号,钻政策空子搞非法集资;有的以“购买入股、快速分红”为幌子搞非法集资;有的借用传销手段,以签订经销合同形式搞非法集资;有的不断变更名称和经营地址以逃避打击。不仅如此,这些公司往往还拥有厂房、生产线,甚至还可以生产出产品,这就更使得普通群众不易分辨,容易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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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一些非法集资公司竟打起了“政治牌”,把“欺诈”的本质发挥到了极致。此类公司在开业时会请当地领导剪彩,周年祝贺时请领导出席,并在媒体投巨资进行“轰炸”式宣传,以示自己公司的合法性和雄厚的实力。而一些领导逢请必到,客观上也为这些公司做了“活广告”。
安徽省公安机关在打击处置过程中发现,很多非法集资公司的墙上挂满了公司老板和当地领导乃至上级领导的合影照片,公司的宣传册上往往印着某领导视察公司的大幅照片。这些都为该类公司的头上笼罩上了一层炫目的“政治光环”,极具欺骗性。
安徽省公安机关破获的太和双阳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值高达6.4亿元。这起非法融资大案之所以前后能持续近10年、涉及公众存款户达6000余户,关键在于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头上的“政治光环”。在企业发展的“黄金”时期,省、市、县各级领导隔三差五地到企业视察。有了这样的“良好”形象和声誉,群众当然认为:把钱交给该家企业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