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为了加强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4名。
一、原则及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通过媒体发布信息,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择优选调。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为3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放宽到32岁)。
4.全市范围内已登记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5.身体健康。
三、实施步骤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8日至25日,地点为长沙市委大楼七楼732房。联系电话:8667332。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国家公务员证或机关工作人员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
3.笔试。时间定于4月29日。笔试内容:重点考查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4.面试。时间定于5月上旬。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反应能力。
5.考察。根据面试情况,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6.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组织考察对象在指定医院体检。
7.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
200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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