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18日讯
(见习记者蔡康)17日上午,家住省工商银行宿舍和平南大院的一业主打进本报热线66812555反映,在他们居住的小区9栋居民楼前本来有一处绿化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在绿化带上建了停车场,并向业主们收取停车费。
业主:业主应有知情权
17日上午,记者在该大院门口的公告栏上看到这样一条公告:“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开始缴纳四月份的小区停车费,小车60元/月、摩托车15元/月、电动车9元/月,物业管理服务中心4月17日告示。”据业主林先生介绍,该小区宿舍是省工商银行职工集资房,总共有两百多户的居民,以前居民车辆都在小区内的球场或空置地方停放,本月13日,物业管理中心突然把小区9栋前面的一片绿化带拆除,改造成停车场,并开始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物业的这些做法并没有同业主协商过。林先生称,本来为了便于管理小区和保护好业主的车辆,对停放的车辆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业主们都很赞同。可是,令业主们不解的是,目前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公共用地的变更和停车场的收费问题应该经过业主的共同协商才能确定。突然的一纸告示要求业主缴纳停车费,难道业主就没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发言权?难道公共用地不属于业主的?
物业:没人愿意解释
记者随即寻找到该物业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了解收取管理费情况时,却处处碰壁。在该物业管理中心,记者看到里面有工作人员在场,但个个都闪烁其词,不是以刚调过来不了解情况为由拒绝采访,就是推说领导不在不好随便表态,也拒绝提供该中心领导电话。专家:物业侵权违规海口海都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表示,小区内道路和公共场地的建设费用已分摊进住房销售价格,因此,小区内道路和公共场地(包括绿化用地)的所有权归小区业主所有。任何人要使用公共场地,都必须得到所有业主的同意。物业收取的每一分钱,都应得到业主的认可。该物业公司行为明显侵权违规。(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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