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被压货受损,IT巨头IBM被一家华南地区代理商告上法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该代理商在诉讼材料中称IBM指使其销售代表,采取提供虚假信息、虚构最终用户的手段,假意通过电子邮件安排产品配置等方式,诱使该公司不断从IBM处购入大量无法销售的软件产品,累计金额超过1300万元人民币。
该代理商原为IBM华南地区软件产品的一级代理商。2002年起代理IBM公司Lotus、Tivoli等软件产品。IBM的渠道代理模式是,IBM不能直接向最终用户销售产品,须交由经销商销售给最终用户。
该代理商称,在2003年一年间,IBM为了追求销售业绩,把大量软件产品压给该代理商,但后来市场情况有变,软件销售造成积压。压货指厂家与经销商之间已经产生了交易行为,但产品被压在经销商手上,账面上已经有了财务记录,但货物并没有真正卖给用户。
此前也曾有类似案例。2002年初,软件厂商甲骨文与代理商和腾之间也因压货出现纠纷,后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和腾公司胜诉,甲骨文返还和腾货款107万元。法院认为,甲骨文公司在这桩交易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诚信”原则。盛邦法律(北京)公司相关律师表示,此类渠道纠纷的法律适用并不十分明确,此案或也要依据民法通则中公平诚信原则。(孙琎)(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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