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本市武清区杨村的刘先生冒着大风,坐了几个小时的长途汽车赶到天津开发区,将写有“热情接待百姓,人民的好公仆”的锦旗送到天津开发区检察院,向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洪子夜表示感谢。
2006年9月初的一天中午时分,开发区检察院控申科接待室走来了一位衣着朴素、面带忧愤的中年男子。
来访人刘先生曾在开发区一家企业连续工作十多年。在续签劳动合同时,该公司未按规定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04年4月,该公司又以其病未愈为由不仅不让其继续上班,而且还停发了相关的工资及补贴。为此,刘先生分别到仲裁委申诉和区法院起诉,但均被驳回,无奈之下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2006年9月4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在长时间的诉讼过程中,刘先生没有经济收入,给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妻子离家出走,至今没有音讯,家中还有80多岁的老母需要赡养,7岁的女儿需要抚养。面对此情此景,刘先生一筹莫展,精神极度悲观。二审的结果怎么样心里没有一点底。听说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抱着一线希望,他来到了开发区检察院,打算说说理,问问怎么办。
听完刘先生的陈述,洪子夜先是耐心开导劝解,稳定了当事人情绪,然后又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法理上的分析,打消其疑虑,同时还帮助其总结出在相应的法律诉讼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他补充说,如果这些诉讼程序都走完之后,对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来我们这里,我们受理你的案件。听完洪子夜科长的解释,刘先生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时至中午,洪子夜又将食品和100元现金塞到了刘先生的手里,并嘱咐其安全回家。再遇到什么想不开的问题,还可以进行沟通。
近日,刘先生又来到开发区检察院控申科,特地告诉洪子夜,他的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这次来是专门请检察官吃饭的。洪子夜谢绝了当事人的宴请,又嘱咐他妥善地保管好补偿款,安排好家庭生活。回到家之后,刘先生越想越是百感交集,感激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于是就制作了一面锦旗,冒着大风,坐了几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来到了开发区检察院,将锦旗送到了检察院领导的手里。
(刘扬 冯向军 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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