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和“受贿”?
如此明显的问题自然引起了检方的注意,相关人士称,最高检将对该问题的查处委托给了北京市检察院。
| |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2006年上半年,张伟华被要求针对审计报告写材料。知情人说,张此时为审计报告上列的问题做了检讨,称是“错误领会了领导意图”,后来张曾一度被认为“无事”,体育总局已决定让其离开体彩中心,平调到其他部门。
然而到2006年8月上旬,张突然被检方带走。上述知情人说,张被抓前,检方只通知了体育总局监察局,同时被带走的还有“中体印务”的负责人刘锋,随后警方对张伟华家进行了搜查。
刘国生的“乐利达公司”因曾在2003年之前为体彩中心印制彩票,也成为检方调查对象。该公司原会计邵洁说,北京市检察院在8月24日给其下达了通知单,上面直接标明就“犯罪嫌疑人张伟华涉嫌滥用职权一案”对“乐利达公司”进行调查。
而在检察官手写给邵洁的一个条子中,则称张伟华和刘锋两人“滥用职权”,但不久刘锋被保释。
检察机关调取了“乐利达公司”多年的财务资料。“可以看出,检察院对我们之前购买热敏纸的价格很感兴趣。”邵洁说。这被认为是跟“××阳光”所提供的纸张价格进行对比。
邵洁说,2003年“乐利达公司”撤出彩票印刷行业后,曾积存了一批热敏纸,当时就是这个叫“××阳光”的公司购买了这批纸张,至于该公司是否又将这批纸张转手卖给了“中体印务”,则不得而知。
刘国生说,关于用纸问题他在1999年就曾碰到过一桩跟张伟华有关的“麻烦”,当时有一个名为邵富阳的人找到刘国生,“他自称是张伟华的同学,要求我们今后购买纸张必须通过他的公司,否则彩票业务就会做不下去。”
刘为此直接找到张伟华,张承认邵富阳是自己同学,但是否从邵富阳处买纸“和我没关系”。
张伟华的律师对本报记者证实,张案的主要问题在于增加购买热敏纸的中间商这一环节。但该律师说,增加“××阳光”这一中间商,并不是张伟华一个人的决策,“而且具体联系也不是他联系的”,由此不能指控张是“滥用职权”。但律师说,检察院并不认同上述说法。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某体彩业人士曾在去年见到张伟华,张叹气说别人要自己拿出可证明上述说法的文字凭据,但自己没有。不过亦有知情人称,张所谓“领导意图”不过是欺骗。
事实上,整个环节中最无法解释的事实就是为什么要无端增加“××阳光”,使其获利。律师说检方对张伟华也有“受贿”的指控,但具体是否就是“××阳光”行贿,还不得而知。
张伟华曾对律师说“××阳光”曾送给自己一盒月饼,里面有一万美金,但后来张又把这些钱退了回去。而跟刘锋熟悉的知情人说,刘锋也曾说自己收到了“××阳光”装在土特产里的钱,后来也同样是退了回去。
因为检方尚未起诉,我们无法确知张案的具体细节。不过目前的结果是,刘锋获得保释,而张伟华则未能出来。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