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4月18日7时45分左右,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共造成32人死亡,2人轻伤。(4月18日中国新闻网)
当这起事故发生的时候,那是怎样的一种惊心动魄,是怎样地使人肝胆俱裂啊。
32条生命,就在眨眼间化为灰烬。为了表示我们对公民生命的尊重,使死者的亲人心灵上得到慰藉;为了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些已经失去的生命,为了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我们建议,在辽宁铁岭市范围内,下半旗致哀。虽然,对于32条生命的消失,政府和亲人都可能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悼念,但是,下半旗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它体现出国家和政府对普通百姓生命的珍惜、敬重和关爱,增强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责任感,这是以人为本的具体说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这将以“国家爱人民”的事实,教育人民爱自己的国家。
这符合《国旗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一次死亡32人,属于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国家应该表示自己的姿态。今天,我们正在建设和谐社会,正把以人为本写在自己的旗帜上,面对逝去的32条生命,国旗应该降了。并且,今后应该按照《国旗法》的规定,开创国旗为平民的灾难而降的新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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