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经过文化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长达5年的筹备,对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的鉴定工作即将推开。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4月18日在京召开,根据中新社的会议报道,今后影视、歌唱、舞蹈等文化行业将需要持证上岗,三五年内逐步做到持证进入文化行业、持证竞聘工作岗位。
文化部作为政府机关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社会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这一鉴定是强制的还是自愿的。对于这一要点,新闻报道语焉不详,粗看起来,似乎是强制的:所有从事文化行业的人,都得先考试,拿到证才能上岗,这就是所谓的持证上岗。再详细一点讲,就是经营相关文化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不得雇用无证从业人员。如果事实当真如此,那么其结果可以预见:其一,文化部收取培训考务费用,以“发证经济”富裕起来;其二,文化市场上自由繁荣,肯定会受到辖制——按照新华网的解读:以后不会看五线谱、不懂视唱练耳,在歌厅当歌手都不行。
但是,再仔细去读,文化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似乎又不是强制的——至少不是以行政权力或者行政立法的方式强制。首先,没有相应法规出台,只有文化部的内部通知可查。实际上,文化部担当的角色只是职业鉴定的考核组织,它只负责制定考核制度。其次,劳动部也未出台规定,要求相关用人单位不得雇用无证人员。实际上,劳动部在1993年颁发了《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在其颁发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考核组织不得强行规定或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这一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也正是文化部和劳动部联合开展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之一。因此可以推断,文化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不可能是强制执行的。
其实,如果以行政权力强制推行,应该可以立竿见影,不需要三五年那么长时间,才逐步做到持证进入文化行业。文化部的愿景是将它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打造成文化单位录用、聘用人员和考核奖惩的基本依据。但是文化单位有没有同样的愿望和热情?他们为什么要以文化部的考核标准来当作自己的依据呢?所以,令人担心的问题是,文化部打算以什么方式来推行它的考核鉴定业务,他们会不会利用自己的行政权利,将持证上岗的要求和其他的审批规定捆绑起来?他们会不会以其他隐蔽的方式强行要求企事业单位和职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并非文化行业所专有,不得强行的规定也不是针对这一行业。对很多专业性很强的行业来说,一个权威的考核机构来鉴定从业人员的资质,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厨师、电工、司炉工,又例如律师、建筑师、医生。企事业也有这种需求,降低辨别人才的成本。但是,文化产业是否同样有这样的需求?文化产品是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消费者的选择是最直接有效的考核。推出一个流行歌手,或者推出一个电影明星,文化企业的思路是市场指向的,利益攸关,企事业主对消费者的理解是最准确的,因此他们在考核文化从业人员的资质之时,是最专业的。甚至他们都不能确定自己的判断最准确,他们要以选秀活动来直接反映百姓的需求。文化部高高在上,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试题、统一考务、统一发证”的原则,能否贴近消费者的文化心理,能否做到让文化企事业单位心甘情愿?
文化部的考量里不包含市场。或者说,文化部推出这一考核制度的逻辑基础正是市场太混乱了,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管理整治。但是,文化行业的生命力系于自由创新,文化行业难以在统一的标准之下繁荣,这道理几近常识无须再讲。那么,要整饬的秩序还是要热闹的繁荣?这里的价值取舍简单浅显不必赘述。一个歌手要去歌厅唱歌需要资质鉴定,一个人给杂志社投稿要不要资质鉴定?一个人在网络上发表文章要不要资质鉴定?细致想去,在当今社会,文化行业想要统一标准,也是不可能的。文化部的职业技能鉴定,如果不与任何行政规定捆绑,想要得到文化单位的配合,是非常困难的。文化部到底如何在三五年内达成目标,值得关注。欢迎回应(电邮:shelun@188.com 博客:blog.oeeee.com/shel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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