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志坚
18日上午7时45分左右,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特大事故,目前已造成32人死亡、2人受伤。首钢安全处相关负责人陈克新对现场情况做了一些推测,他表示:“钢包内的钢水应该在1500到1600摄氏度,这么高的温度一旦碰到人体……死难的工人应该没有什么痛苦,痛苦都留给了家人。
32条鲜活的生命,面对1500多℃液体状态钢水的冲刷,时间不过电光火石的一眨眼间,比起那在哀痛的呻吟中慢慢地死去,确实是一种“无痛苦”。然而,在32个家庭悲痛欲绝之时,在国人为这32条生命的含冤消逝而痛苦之时,相关权威人士竟作出这种毫无意义甚至是刺心的推测,到底是在分析事故原因还是在幸灾乐祸?
不管灾难的时间多么短暂,既使是几千万分之一秒,对每一个渴望生存的人来说,那死难来临的瞬间痛苦都是活着的人所无法推测出来的。何况,钢水倾泻而下也有五米多远的距离,面对“所向披靡”的滚滚钢流,或许那些死难者还来不及呼喊,或许他们还不及想到逃生,但“死神”舞爪而来的痛苦,却永远定格成了一种惨剧和悲伤。
任何一起事故的背后,必定有人祸的阴影。尽管有关方面还没有公布钢水撒落的具体原因。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在这起事故中不可排除有人为的因素。而查清这种人为因素,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既是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对死难者的一种慰藉和交待。而在此时,那种自作聪明推测死难者“无痛苦”的论调,无疑十分扎耳和伤心。
可以说,在所有安全事故中,人们关心的并不是死难者有无痛苦。逝者已去,再去盘根究底其死时的惨状,既不明智也不道义,更是在其亲人痛苦的心灵上撒上了一把刺心的“盐”。重要的是查找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类似悲剧的发生,这也是死难者的心愿。因而,权威人士不痛定思痛去细细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却在推测什么死难者“无痛苦”之类,显然有为事故责任人规避责任之嫌,也说明了其对死难者生命的无辜消逝缺失足够的敬畏和同情心理。
事故发生后,许多的网友在悲痛之余,更多的是表示了自己的愤怒,那就是严惩事故责任人。而相关权威人士却反而悠闲自在地面对镜头大说死难者“无痛苦”,好似这些死难者死得其所、死得安宁、死得豁达。鸣呋!哀莫大于心死。这种“无痛苦”的论调,带给社会的恰是最大的痛苦。
来源:金羊网
(编辑: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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