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20日电(记者吴俊)别处卖118元的“派克”笔,到了东莞两间大型百货公司,竟然只卖68元,原来,这两家百货公司销售的“派克”牌钢笔是假的。派克笔公司发现之后,将这两家百货公司告上法庭。记者20日从东莞市中级法院了解到,法院审理此案后当庭宣判,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分别赔偿原告人民币4万元。
派克笔公司是英国著名品牌企业,其生产的派克(PARKER)牌钢笔享誉全球。派克笔公司早在1997年就在中国注册“派克”、“PARKER”及图形商标,在中国被有关部门列为全国重点保护商标。2006年,派克笔公司发现东莞两家大型百货公司销售假冒其商标的派克笔,搜集证据后向东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家百货公司停止侵权,并要求两被告各赔偿人民币10万元。两被告则认为,其销售的派克笔有合法来源,并非原告所称的假冒商品,不构成侵权。
东莞市中级法院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述案件。经过近一天的审理,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当庭宣判,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分别赔偿原告人民币4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迷信“大商场”,一定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4月26日的“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即将到来,很多商家都会开展活动教消费者鉴别商品的真假,消费者可通过日常学习掌握相关知识,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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