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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汽车乱按喇叭,严重影响了市民休息。”昨日市交警总队宣布,从今日起开展交通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为市民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生活、工作环境。主城11个禁鸣区内,车辆乱鸣号最高可罚款200元。
进入主城11区严禁鸣号
根据市政府“宁静工程”要求,交警总队日前成立了以总队长陈洪刚为组长的“宁静行动”小组,在渝中、大渡口、江北、南岸、沙坪坝、九龙坡、北碚、渝北、巴南、经开区、高新区等11个禁鸣区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控制。
交警总队昨日表示,主城区以外的禁鸣路段原则上将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区域、学校、医院、居住密集区等纳入禁鸣区域。另外,新增的城市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如大学城)和主城外围11个组团也将逐步纳入禁鸣区。在2010年前,全市各区县城区要划完禁止机动车违法鸣号的路段,并完善禁鸣标志。
违法鸣号最高罚200元
在市政府“宁静行动”期间,交警部门每年至少要开展1~2次专项行动。同时,交警在日常执勤中,严格查处机动车违法鸣号、使用扩音装置揽客等违法行为。对违法鸣号车辆,将通过交警总队网站和新闻媒体曝光。
交警总队昨日提醒驾驶人员,《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将被依法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另外,对于营运车辆使用扩音器揽客的,将被处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行驶噪音大将限制入城
对于市民经常反映货车、客车行驶噪音扰民的问题,我市交警将严格执行限制货车入城制度,加强商品砼运输车、建筑渣土运输车和其他大型车辆的管理,严格限制驶入主城区的时间、线路和行驶速度。
在车辆检测方面,设专门检测站严查机动车的行驶噪声和客车的车内噪声。凡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或发放定期检审合格标识,并限期整改。
特种车辆不得随意响警报
交警总队表示,从现在开始,除执行紧急任务外,警车、工程抢险、救护、消防等特种车辆不得使用警报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的,当场责令整改,并加强教育。另外,民用车辆非法安装警报器的,一律严处,同时收缴非法安装的警报器装置。本报记者 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