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各地扎实推进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林农的积极性很高。也多了起来。林改的意义究竟有多重要?一时间众说纷纭。
笔者以为,尽管我国有40多亿亩林地,相对于18亿亩耕地,庞大得多。但林改只是以大包干为标志的土地制度改革的第三阶段,是大包干的收官之作。
其实,在以农地改革为主的大包干初期,也有不少地方举一反三地搞起了林地改革,但由于林改的条件不成熟,大多不太成功。在沂蒙山里,顶让树木遭殃的,除了大炼钢铁,就属当时的林地大包干——分到林地的农民马上把树砍了去卖钱,仅剩的树木遭受了灭顶之灾。林地改革姗姗来迟的原因大抵在此:土地你不能卖,国家政策不允许;草地你卖不了,卖了自家的牛羊吃啥?林地就不一样了,林地上的树木是抢手货,砍下一棵立马就能变成现钱。
近30年的时差,充分反映了决策者对林改的慎重。相对于30年前,林地改革的条件现在成熟了许多: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市场经济法制环境基本完善,农民的法制意识大有提高。正因为这次林改水到渠成,有关部门、经济理论界和农民一致拍手称好。
30年的时差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有些东西却是很难改变的。林改的条件成熟了,林改的特殊性却依然没变:林木不仅具有一般的商品价值,它还有极为重要的生态价值。林改启动,大大激活了林木的商品价值,林木生态价值保护难度随之大大提高。今年初,河南省南召县几个农民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砍伐了24亩承包林地。也就是在这次林改中,福建省永安市林田村收回林地重新发包,原来签订的合同约定“合同期满时每亩竹林应保留成材竹60株”,结果每亩只孑遗60株小毛竹。据专家论证,至少需要5年时间,竹林才能恢复原来状态。这些事件,考验着正在进行的林改。因为林改成功的标志,除了放开搞活,还要管好。所以,林改不仅要有搞活的政策设计,更有要管好的制度设计。此外,相对于40亿亩庞大的林地,必要的监管队伍和高效的管理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因为毁林事件的事后处置,生态成本实在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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