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乘坐从中国境内始发的国际及地区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均不能超过100毫升,必须能盛放在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超出部分应托运。首都机场有关负责人4月20日表示,液态物品盛放袋须独立通过安检。
按照规定,携带液态物品乘坐航班的旅客必须将这些物品盛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并放在一个20厘米×20厘米,最大容量为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首都机场表示,透明塑料袋将会摆放在国际出发安全检查服务台前,供旅客使用。在通过安检时,旅客必须将液态物品盛放袋独立摆放,不得装入其他行李中。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所携带的婴儿食用的奶、果汁和液态食品,必须在婴儿在场的前提下,方可适量通过安检。首都机场方面介绍,旅客在机场免税店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不受“单件容器容积100毫升”的限制,但该液态物品必须经免税店特别包装,同时由旅客出示购物凭证。(刘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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