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手脚冰凉,全身发紫,我以为他死了。死了的孩子不能抱回家,我就想把他埋了。”20日上午,30岁的江西人吴国华在大兴法院向法官解释他“活埋”出生仅11天儿子的动机。他称孩子一出生便带有多种先天性重病,因无力继续治疗,只好决定将其埋了。
吴国华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公诉到大兴法院。因案情简单,吴国华在活埋孩子时被人发现并未成功,法院采用了简易程序审理这一起刑事案件。
被告辩解
20日8时30分,记者在法庭门口遇到了被取保候审的吴国华和其3名亲属。吴国华个子不高,秃顶。他告诉记者自己的发质一直不好,出了这件事以后,中间的头发很快全部掉光了。
开庭后,吴国华的姨夫作为他的辩护人,坐到了辩护人席上。吴国华在庭上似乎有一肚子苦水,他说妻子怀孕6个月时早产。“生孩子时,医生就让我做好心理准备,说只能保大人。孩子呼吸器官发育不全,全身都有病,根本不能吃东西,全靠医生把营养物打进去。”
吴国华无奈地说,孩子出生那一刻,他没有一点初为人父的喜悦。孩子只有1700克,有新生儿败血病、黄疸等先天性疾病。后来他将孩子送到儿童医院治疗。由于他和妻子去年春节才来京打工,妻子因脊椎严重弯曲,没有劳动能力,只靠他一个月1000元的打工钱维持生活。
在儿童医院住院7天,因无法承担继续治疗的费用,吴国华把孩子接回家。在家里,孩子的情况越来越糟。几天后,吴国华又把孩子送到711医院。医生说要花很多钱,治愈的几率90%,但治好了也是痴呆。“我不相信,希望他们再给孩子检查一遍,医生说没必要了。当时我抱着孩子,哭了半个多小时。”吴国华的声音明显小了许多。
不满俩姐夫证词未说一句“对不起”
吴国华还向法官辩解说:“我不是要活埋孩子。当我抱孩子回家时,他手脚冰凉,直直的,全身发紫,我抱着他都觉得害怕,以为他死了。老家有风俗,孩子死在外边就不能再带回家,我决定和两个姐夫一起把他埋了。”吴国华说,他们花10元租了一把铁锹后,就找地儿准备去埋。
法官在庭上宣读了吴国华两个姐夫的证言。两人证实,吴国华要埋孩子时,孩子还活着。“孩子是我抱着,他们哪儿知道他是活是死!”对两个姐夫的证言,吴国华很不满。可能是对孩子没有太多感情,或是表达方式不同,吴国华在法庭上并未说“对不起”之类的话。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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