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下近3亿人口有1亿多支枪械,形成了“造、修、卖、收藏”等一条龙的产业链,以及一个个相对独立又互为整体的既得利益集团
一只冲锋枪在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引发了一场血案,也再次引发了对美国社会的枪支管理制度及“枪支文化”的争议。
翻开美国社会的“枪支暴力史”,以最近的10年为例,并只锁定于校园之内,相关的大小枪击案已经超过数十起,为各国同类暴力案件之最。若置于整个社会,同类暴力案件的发案率也系美国最高。《纽约时报》援引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统计,2000年全美发生1.5万件暴力凶案,犯罪嫌疑人使用枪支作案的占到66%。
美国施行着世界上最宽松的枪支管理办法。美国联邦宪法允许公民合法持有枪支。这是美国暴力枪击案发案率全球最高的客观原因之一。
需要澄清的是,这里所说的枪击案与教派冲突、种族纷争、内战、政治动乱等引发的枪击案不同,只限定于刑事犯罪范畴。因而,当下的伊拉克、苏丹的达而富尔地区的枪击暴力与此不同。
美国联邦宪法《权利法案》规定,全美50多个州共有38个州的法律规定本州公民可以合法持枪。每一次校园枪击案之后,美国国内舆论均要发生持枪或禁枪的大辩论,但每次都无果而终。通俗点说,禁枪涉及到修宪,前提是国会四分之三的议员同意,全美三分之二的州政府同意。由于“枪支文化”及作为该文化“基质”的公民权利意识深入美国社会骨髓,要禁枪谈何容易。
解读美国“枪支文化”需追溯美国历史。美国立国前,北美大陆是英国殖民地。当最早的商业冒险家,越狱囚徒、流浪汉、逃犯乘坐“五月花号”踏上北美大陆的那一刻起,枪支就是美洲大陆新移民的防身武器。
1776年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胜利,枪的作用不言而喻。美国立国之初,制宪先贤认定,没有人能保证新政府永远遵守它与民众的契约,那么,新生的民主国家就必须保证公民拥有武装反抗暴政的基本权利。在美国人看来,枪械是反抗暴政的最后一道防线。虽说刑事枪击犯罪会对社会造成伤害,但和暴政相比,人员死伤的数量当属微不足道。这就是美国人的思维特点之一,比照中国人的逻辑思维,美国人似乎就是“一根筋”。用经济学原理作分析,美国人善于“两害相权取其轻”。用现代人权理论作解读,美国人把公民权利视为至高无上之神圣。
历史走到今天,美国“枪支文化”浸淫了浓郁的社团情结和商业利益。一方面,美国长枪协会有数千万会员,系全美有影响的民间社团组织。另一方面,美国当下近3亿人口有1亿多支枪械(请注意,这里所提及的枪械指可用于装备军队的制式轻武器),形成了“造、修、卖、收藏”等一条龙的产业链,以及一个个相对独立又互为整体的既得利益集团。如是,即便有多位美国总统死于枪击暴力,可无论是尼克松、克林顿,还是当下的小布什,想禁枪难啊!(作者为《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