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2月,深港双方正式提出治理深圳河问题,并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1985年4月,双方完成深圳河防洪计划报告书,确定了治理深圳河工程的目的、范围、措施及分期实施计划。
1995年5月,深港双方政府签署了《治理深圳河一期工程委托协议书》,第一期工程开工,合同工期为两年,合同造价2.79亿港元,于1997年4月18日提前竣工。
1995年5月25日,深圳河治理工程开工典礼在深圳河畔举行。
1997年5月13日,深圳河治理二期合同A工程正式开工,施工河段全长2.8公里,合同价1.88亿港元。主体工程于1999年2月完成。
1997年11月10日,深圳河治理二期合同B工程开工,施工河段全长4.4公里。合同工期三年,合同价4.58亿港元,于2000年6月完工。
2001年12月31日,经过深港双方五年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工作,深圳河治理第三期工程正式开工建造。
2002年3月,深港双方最终商定将深圳河河口整治纳入治理深圳河工程的总体规划方案,彻底解决深圳河的防洪和底泥淤积问题。
2004年4月底,三期工程合同A完工,完成了拓宽罗湖桥河段、拆卸及复建现有罗湖铁路桥和人行老桥等任务。
2006年上半年,三期工程合同B完工,对长约1800米的河段进行河道拓宽、挖深及局部裁弯取直,拆除文锦渡出入境两座桥梁,新建文锦渡双向行车桥及附属设施等。
2006年11月30日,三期工程合同C完工,对文锦渡桥上游到平原河口附近长约1800米的河段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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