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24日讯
海口一家房地产公司出纳员叶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公司资金达380多万元。记者近日了解到,检察机关已正式对犯罪嫌疑人叶某批准逮捕。据了解,2002年10月起,叶某进入市保税区某置业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出纳员。
公司以其公司财务总监陈某的个人名字开设六个账户,专用以存放公司现金公款,后账户的存折和密码全部由叶某保管,存取款也是由叶独自办理。2004年初,陈某还将其身份证交给叶某长期保管。而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持续至2005年3月之间,叶某利用保管公司现金公款的职务之便,多次大量地从公司的六个公款账户及所直接收取的现金中提取、截留现金公款,占为己有供个人使用。在长期的作案过程中,为了应付公司的查账,叶某在向财务总监陈某等公司领导上报现金余额时,仅用书面打印现金余额上报。2005年2月1日,公司需要支付工程款,要求叶某将60万现金存入一个公司账户中。此时叶某利用保管公司支票和法人印章的便利,瞒着公司私自填写了一张转账支票,再从会计处偷取财务章来盖上,从公司的另一账户里将30万转到公司账户中,并伪造了对账单交给会计记账。在作案过程中,叶某多次采取少计现金收入、多计现金支出的手段。到2005年3月以后,叶某所收的现金都没有记到公司账上,而是直接截留据为己有。经警方审讯,叶某交代,由于染上赌博的习惯,从2004年底起,不断动用保管在他那里的公司现金公款,用于赌球、买私彩和公彩。2005年3月底,叶某将公司现金20多万元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中,然后出逃。2005年4月,叶某逃到杭州,将那20多万元取出,存入在杭州另开设的账户供自己逃跑时使用。事后叶某逃回广州躲藏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叶某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对其经手的现金账务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确认叶某共侵吞公司资金380多万元。
(来源:海口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