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经过两周的公开征询意见,中国证监会前日发布实施《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及《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三项金融期货法规,其中明确证券公司主要职能是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并提供相关服务,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不得经手客户保证金。
| |
对于中小股民关心的如何参与股指期货的问题,《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中明确,证券公司主要职能是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并提供相关服务,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也不得经手客户保证金。期货公司将负责股指期货代理交易及对客户进行风险控制。对于投资者保证金,《办法》规定,将纳入统一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体系。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还对此表示,证券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制度打通了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的业务联系,可发挥证券公司在客户资源和经营网点方面优势,发挥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经验,有利于实现期货现货市场间的有机结合和优势互补,隔离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