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辞职开公司 莫侵犯商业秘密
本报记者 薛玲 实习生 叶枝
昨日下午2时,962111“周二律师连线”准时开通。值守热线的黄春雨和侯盛两位律师均来自本报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四方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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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
张女士:我结婚已有11年,现在住的房子是老公家的。婚后,我们一起开了一家茶楼和一个干洗店。最近我老公有了外遇,想要离婚,不知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答疑:法院判决婚内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平等原则,但如果一方存在婚内过错,有第三者插足等事实,就要少分财产或赔偿损失。张女士与丈夫的结婚时间超过了8年,因此可将房子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赵先生:我朋友是某外贸公司员工,准备在辞职后自办经营范围相同的公司,这是否违法?律师答疑:自办公司并不违法,但根据现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申办公司过程中侵犯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则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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