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婧实习生张晓莺)“穗七条”出台后,广州市有关部门又出台了具体落实措施,其中,土地供应力度、住房尤其是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供应力度颇为令人振奋。经市政府批准,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印发了《广州市关于加快住房和土地供应加强住房管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若干问题的意见》,共7条19点。
要抑制房价,就要增加住宅供应量,而住宅供应量的增加离不开土地供应。为此,《意见》第一条便明确“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按照“穗七条”明确的全市土地供应目标,从2007年开始,连续3年确保全市十区每年供应住宅用地5平方公里以上。
《意见》进一步明确,广州将加大新区和县级市的住宅用地储备、供应。加大番禺、花都、萝岗、南沙4个新区在全市十区中的住宅用地供应比重,加强广州新客站地区、广州新城地区、白云湖周边地区、白云新城周边地区等重点新区的土地储备、供应。并支持增城、从化加大住宅用地的储备和供应,增城、从化市2007年计划出让商品住宅用地29宗,用地面积6.28平方公里、建筑面积约980万平方米。
广州还将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快土地储备和整理,在2006年的基础上,2007年计划较大幅度增加土地储备财政资金的投入。在坚持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统一负责全市土地储备和整理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土地储备和整理的具体作业模式,调动区级政府及社会力量在市政府指导和管理下参与土地储备和整理工作,确保2007年、2008年分别完成全市十区实物储备住宅用地6平方公里以上,满足住宅用地的需要。(见A6版)
四项措施鼓励开发商参与经济适用房建设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有的住宅用地通过规划调整,积极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今年将推出白云区松洲、海珠区新港中路、天河区车陂广氮和珠吉4个新社区项目共39.28公顷用地,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引入开发商建设建筑面积共计约1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在公开出让部分经营性商品住宅用地时,将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作为公开出让条件,由竞得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步建设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凡于今年内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并于今明两年投放市场的,除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优惠政策外,政府将提供优先服务和一定的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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