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曹丽珍)同一产地农产品进入我市销售前,如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该产地相应品种农产品都将受牵连。记者昨从我市农林部门了解到,5月1日起,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将在我市实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农贸市场的蔬菜,货源组织主要有两种形式:其一是经营户直接从白云亭蔬菜批发市场交易后,运至农贸市场;其二是农民或菜贩直接进场交易。
白云亭蔬菜批发市场交易量大,对进场的每车蔬菜以抽检为主,抽检密度相对农贸市场更大。至于果品、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目前我市也以不定时抽检为主,但对连续抽检出现不合格的农产品或对应的基地,缺乏明确的惩罚措施。对此,即将实行的准入制度明确规定,凡进入我市的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农产品,必须有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出具的产地证明,同时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单。
此外,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食品)认证,或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可以凭相关复印件免检进我市销售。对有产地证明和检测合格报告单的农产品,实行入市抽检。没有产地证明或检测合格报告单的农产品,进入我市一律必检。检测合格,方能入市销售;检测不合格的,禁止销售。
同时,对同一产地的同一种蔬菜、水果或水产品等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地的相应品种农产品,半年内禁止进我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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