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景冀 鲁敬)“请你们离开我的办公室,别打扰我正常办公,气瓶在哪里我无可奉告……”4月24日,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街办综合治理办负责人面对液化气经营户质疑收走的气瓶去向,并不给予解释,最后这位负责人竟扬长而去。
“这些人根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收了气瓶没有给任何单据。我从破烂王手里又买回了8个,花了520元。”蒲某生气地说。
和蒲某一样遇到同样烦心事的还有高某、张某等人,收走高某28个,然后他从破烂王手里花90元买回1个,收走张某8个,然后他从收破烂的手里买回1个,23日东三道巷附近共没收了50多个钢瓶,全部卖给收破烂的,他们估计气瓶约卖了1万多元。
4月24日下午,记者随同这些经营户去综治办,该办公室负责人满嘴酒气地说:“我请你们离开我的办公室,别打扰我正常办公,气瓶在哪里我无可奉告。”经营户据理力争,最后这位负责人甩门扬长而去……
按有关规定,气瓶报废处理应由气瓶检验员填写通知书,通知气瓶产权单位,由气瓶检验单位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
昨日下午,液化气经营户高某告诉记者,综合治理办还是没有任何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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