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面包店不给购物票据,消委会表示顾客可投诉
在士多或面包店买些零食饮料,多数人都不会主动索要票据,却给不法商家以可乘之机。昨天,家住拱北的曾小姐就遭遇了这尴尬的一幕:买了面包吃出问题,却没有小票证明自己的购物行为。
家住拱北的市民曾小姐昨天向本报反映,称她在迎宾路的一家面包店里买了面包,食后身体不适,怀疑面包过期。她来到面包店理论,但店方竟拒绝承认曾卖过面包给她。“平日没事也就罢了,可是现在吃出问题,自己手中除了面包的包装袋外没有任何凭据。”曾小姐告诉记者,以往也在这家店买过面包,但店方从未开具过任何票据。有一次,她在向服务员索取购物小票时,服务员却说机器坏了,不给打印。
记者接到报料后来到曾小姐所指的面包店购买了一瓶酸奶及一个面包,结账时收银员未提供任何票据,而从收银机里打印出来的小票则被用橡皮筋捆在一起。记者向收银员索要小票,对方称这是商店统计结算用的票据,不能提供给顾客。最后,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收银员给记者开具了一张“蛋糕送货单”。
记者当天下午与该店经理陈先生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自己从未要求营业员留下小票对账,可能是收银员不熟悉业务导致误会。如果顾客需要,小票完全可以提供给顾客。至于小票上未列明所购物品,陈先生表示是由于收银机的技术受限,他将听取这个意见争取尽快解决。在记者走访的其他几家面包店中,收银员均未主动提供小票,但在记者的要求下都能够提供。
珠海市消委会法律顾问朱律师表示,所有的购物行为,商场均有义务提供小票或者发票,拒绝提供的则有偷逃纳税的嫌疑。消费者索要小票或发票时遭拒绝,可向当地消委会投诉。(见习记者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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