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6日电一位台籍女子数年前在澳洲一处火车站滑倒伤踝,遭受强暴时无法逃跑,法院4月初裁定澳洲国营铁路公司有失,应该赔偿她心理伤害、医药费和丧失的薪资共24万澳元(约台币665万元)。澳洲国铁表示将要上诉。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悉尼媒体26日报道称,一名来自中国台湾的女子到悉尼念英文,2002年12月的一天在澳洲国铁某火车站搭车,在一湿滑的阶梯上失足,求医后被打上石膏柱拐杖走路。
数周后,她在一名男子家里遭其强暴和殴打。她对媒体表示,她踝部受伤而无法逃开。事后她无心与人往来,心情低落,还担心未来没法结婚生育。
本案缠讼数年,本月4日终获裁决。主审法官戈德林表示,她如果脚踝没上石膏,就不至于遭到强暴。戈德林并说,该女受到的“心理伤害”也在澳洲国铁的责任范围之内。(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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