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江敏“只要5.8万元,就可以拥有一个使用面积30平方米左右的乡村度假公寓。”正在上海市民为五一度假何处去的时候,来自杭州临安天目风景区内的“家外家·天目云溪乡村公寓”将在五一期间亮相上海展览中心。
据记者了解,“家外家”乡村度假公寓不占用国有土地和农业用地,而是在村民现有宅基地的基础上经过政府批准后进行旧宅改造,将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用合约的方式进行剥离,当地村民享有产权,而投资者将在《合同法》的保护下,享有30年的使用权。
在浙江有不少企业正在兴建乡村公寓,方兴未艾的乡村公寓建设热潮带来了许多积极效应,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该模式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市民投资这样的乡村公寓是否有政策风险?它究竟是探索了一条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还是工商企业打政策“擦边球”在变相开发房地产?
有律师表示,这种公寓的实质是农户将自己的房屋使用权交由企业统一经营,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没有占用耕地,目前看来,该操作模式与《土地管理法》并无直接抵触。而浙江瑞天乡村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国军对记者表示,乡村度假公寓的开发,使得农村摆脱了由于历史、交通、地理、资源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势而造成的极度贫困落后的面貌,农村原生态资源得到保护性开发,城乡休闲旅游业大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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