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第四期同富裕工程全面实施
重点扶持光明街道
本报讯(记者朱良骏通讯员肖恬)近日,宝安区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宝安区第四期同富裕工程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宝安区第四期同富裕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据悉,宝安区第四期同富裕工程的扶持对象以光明街道为重点,包括2005年人均集体分配(两级)低于3000元(含3000元)的全区84个欠发达居民小组(社区),主要加强以道路、供水和排洪排污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欠发达地区的投资环境,提升生产生活质量,加快特区内外一体化;继续帮助欠发达地区解决缴纳社保困难的问题,协助技能培训,逐年增加就业,缓解城市化转型过程中的突出矛盾。
与此同时,宝安区第四期同富裕工程还将完成光明第二期安居工程,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上楼”。通过第四期同富裕工程,到2010年底前,欠发达地区同富裕工业园配套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得以发展,上述欠发达居民小组(社区)人均集体分配力争达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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