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汉省气愤地说,打了10年官司就为这间破房呀
高恩贵激动地说,花了10年工夫,到现在也没结果
缘起一堵墙 两邻打官司
旬阳县城关镇下菜湾一组村民陈汉省家与高恩贵家,是在旬河边住了两代人的老邻居。1998年7月,陈家在翻建房屋时,要拆除与高家相邻的老墙,但被高家阻止而引起了第一次诉讼。
陈家起诉的理由是:解放前,陈家买了5间草房,其中两间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草房租给高家居住。1983年安康汉江流域发生水灾后,两家先后把草房房顶揭去,利用原来的石质墙体改造成瓦房。
陈家持有的1954年旬阳县政府核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显示,高家所居住的两间房屋的庄基在陈家房产(庄基)范围内。故陈家以高家侵权为由起诉,要求高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1998年9月,旬阳县法院作出第698号民事判决,责令高家停止侵权;在此判决未出之前的8月份,高家在尚有争议的房内砌墙时,被陈家以庄基是自家的为由阻止,高家又把陈家起诉到法院。1999年2月,旬阳县法院作出第957号民事判决,又责令陈家停止侵权,陈家不服又上诉。
一“打”整10年 还难分输赢
为了一堵墙,双方各有各的理,各告各的状,法院也各案各判。结果是,陈家和高家就这样你来我往,开始了艰难的打官司旅程。
从1998年开始,民事官司从旬阳县法院打到安康市中院,又从安康市中院发回旬阳县法院重审。其间,由于陈家申请旬阳县城关镇政府做财产确权,城关镇政府调查后作出决定,认定高家所住房屋庄基及墙体归陈家所有。高家对镇政府的行政决定不服,又提起行政诉讼,其后也经过了县、市两级法院多次审理。
直到2006年,陈家与高家的民事与行政官司交替诉讼,两级法院的判决与裁决穿插宣布,诉讼双方也调动了各自所有的社会资源,明争暗斗,各有输赢,却始终没有个最终结果,最后连双方各自的儿女和亲戚都开始对官司的输赢淡漠了,可陈、高二人却谁也咽不下这口气。
2006年7月,由于双方对旬阳县法院连续9年的多次审判失去信任且均表不满,要求旬阳县法院回避,安康中院遂委托第三方汉滨区法院异地审理。同年11月,汉滨区法院作出第858号民事判决,判定有争议的房屋归陈家所有,此时高家又不服再次上诉。2007年3月,安康中院作出第32号民事判决,结果又撤消了汉滨区法院的民事判决。
就这样,这次你赢了,下次他赢了,陈、高两家也搞不明白到底谁最终能赢了官司,究竟哪个判决是正确的。
“判”了18次 简单变复杂
从1998年到2007年的10年间,由于诉讼时间拖得太长,两家聘请的律师都无法忍受这漫长的诉讼了,先后以“能力有限”主动退出代理。两家的亲属和子女的态度也随着诉讼的发展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开始的亲属和子女坐满法院旁听席观战助威,到最后只有陈汉省和高恩贵两人只身“法庭论剑”。
陈家的大女婿告诉记者,两家的老人现在对那块有争议的庄基地似乎已经没有兴趣,只关心官司的输赢,都是为了争那一口气。高恩贵也说,官司打到这份上,说白了,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在“斗”。
10年间,陈家先后聘请了3名律师,高家先后聘请了4名律师,陈汉省从打官司之初的42岁变成52岁,高恩贵从57岁变成67岁的老头,这件双方都认为是很简单的庄基纠纷案件,先后历经的民事及行政官司却大大小小有18次之多,双方的积怨越来越深。
陈汉省和高恩贵两人均告诉记者,两家都是一个村的,各自的心态从官司开始时的气愤,变成现在的恨不得刀斧相见。亲戚的冷漠和邻里的观战,让双方心理压力越来越沉重,谁也输不起了。
一位比较了解两家10年诉讼的张姓村民告诉记者,两位老人花了那么大的精力和代价打官司,真不敢想像最后的赢家和输家,将怎么去面对那让人担心的最终判决!
判决公不公 两家都有疑
昨日,在记者采访时,陈高两家分别诉说了打官司的艰难后,都埋怨和指责法院判决有失公正,双方相互指责对方暗地找人活动,导致简单诉讼成了“马拉松”。
陈汉省说,他有1954年政府核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多次的法庭判决也认可了高家租住陈家房屋的事实。可他打了10年官司,就是从法院讨不回一个公道。为了这起简单的官司,他先后花费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就有3万元之多,耗费的精力和沉重的心理负担难以诉说,早知道为了那不足50平方米价值两三千元的庄基费这么大的劲,真不如不打官司。不知道法院这样判案是不是也不划算。
虽然安康中院最后又撤消了汉滨区法院的判决,高恩贵在这起为期10年的诉讼中目前获胜,但他对此还十分不满。高恩贵说,本来很简单的案子竟拖了10年,花的2万多元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用先不说,他这10年的精力和付出的代价谁来赔!他认为,法院的不公正才使简单官司变得越来越复杂,同一部法律对同一件案件的判决,结果咋就差距这么大。
房子已难盖 官司继续打
自从陈家和高家开始打官司,那两间有争议的房子一直空闲着,破落的房屋墙残瓦缺,在四周邻居新楼房的映衬下,显得特别破旧和不和谐。陈家说,就是官司现在赢了,这块庄基也盖不成了,要盖的话就得考虑邻居楼房的采光和通行,往后要退,不足50平方米的地方再退让的话,也就盖不成房了;高家说,如果最终赢了官司,也不想再盖房,仇这么大,盖了房的话,这个邻居咋做,房咋住!
目前,陈家正在准备向省高院申诉,高家也在准备应诉,10年的官司看来还没有结尾……
村民和两家亲属都希望,这件因一堵老墙而起的庄基纠纷,在法院的审判下能尽快清晰,而不是越来越糊涂!本报记者 王培民 文/图
编后
看完这篇稿件,编者的第一感觉是这两家人真够“执着”的。为了一堵墙,两家人打了10年官司,一家说前后请了3名律师,花费3万余元;另一家称先后请了4名律师,花费2万多元。这样既花金钱,又花时间,更耗费精力的官司,为何还是要打下去呢?其实两家人心里都明白,官司打到这个份上,已不是值不值的问题,不过是在斗气罢了!既然是斗气,其实不必非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解气”,学学古人的心胸:“千里修书为堵墙,让他一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惟独不见秦始皇!”不要把事情复杂化了,说开了,想开了,其实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