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各种展销会买药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光荣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从5月1日起,新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实施。这就意味着,从1999年8月1日开始,实施了8年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已完成了它的使命而退出“历史舞台”。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光荣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为老百姓安全用药提出建议:不要购买没有批准文号的药品;不要在各种展销会或展示会上买药;不要服用赠送的处方药;不要忘记索要购药的销售凭证。
安全用药“四不要”
据了解,近年来各类药品展示会、博览会较多,秩序混乱;药品流通秩序不规范、无证经营者参与药品经营活动和非法经营药品的问题有所增加;医疗机构也加入到流通领域,销售自制的制剂等一系列问题。
新办法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对当前药品流通秩序不规范、无证经营者参与药品经营活动和非法经营药品的,要从源头上堵住非法经营者的药品进货渠道,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并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办事机构、购销人员、购销渠道、票据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一些具体的规范要求;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并规定了相应处罚措施。
张光荣为老百姓安全用药提建议:不要购买没有批准文号的药品;不要在各种展销会或展示会上买药;不要服用赠送的处方药;不要忘记索要购药的销售凭证。
药品不良反应:是药三分毒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去年,“欣弗”不良事件让不少人听说了药品的不良反应,但是却并不明白药品的不良反应到底是怎么回事?张光荣认为,药品的“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除了有治疗作用外,也有其不良作用。不合理用药或过量用药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即使是正确服用合格的药品,也可能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就像一些人喝酒会醉一样,其实并不是说明酒出了问题”。
据介绍,去年,湖南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7199例,排在全国第3位。张光荣认为,并不是不良反应报告例数多了就说明药品不好,相反更说明老百姓用药的安全系数高了,因为让老百姓越知道不良反应是什么用药时就会越注意;其次,发现不良反应后要及时提醒医务人员和公众用药时要注意,不要这样用药了。
加强食品专项整治保证餐桌安全
在所有的政府职能部门中,只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称前面冠有“食品”两个字。“因此,食品药品出了问题,老百姓指责批评我们,我们也可以理解”,张光荣说。食品从农田到餐桌,链条很长、环节较多,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农业、商务、质监、工商、卫生、检验检疫、海关等十几个职能部门。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是实行环节监管,即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也就是说种植养殖在农业,生产加工在质监,市场流通在工商,餐饮在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张光荣表示,近年来,随着加强组织协调,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使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生产销售伪劣食品势头得到了有效遏止,食品安全形势得到了明显好转。而以后,还将继续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对所有企业实行100%的检查,从而保障市民的餐桌、用药安全。
基本药物制度解决老百姓用药之需
看病难看病贵,这是老百姓最常感叹的:一个小感冒进了医院没个几百块钱就出不来,有的甚至上千。针对此类药价虚高的问题,张光荣认为,药价虚高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药品流通环节太多,每个环节都要产生费用附加到药品上,价格就上来了;其次,药企小而多,市场无序竞争,企业竞相加大促销费用,造成药品销售价格上涨。同时,也应该正视现有药品生产的原材料大多涨价,药价也随之上涨,制药企业要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才能保证员工工资、企业研发投入及持续发展需要。
张光荣认为,现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也导致一些医院开大处方、开高价药的问题。张光荣表示,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着手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是指能够满足公众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实用方便的药物。列入基本药物名录的药品将实行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直供配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从而保证老百姓的基本用药之需,这将成为有效地解决药价虚高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记者 邓蓉 实习生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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