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昨天首次正式回应黎朝阳案 调查组宣布———
本报特派记者自广西平乐摄影报道 广西平乐县法官黎朝阳暴死看守所一案昨日首次得到官方正式回应。桂林市处理黎朝阳死亡事件调查小组宣布,根据尸检鉴定,黎朝阳死于青壮年猝死综合症。而调查小组昨天公布的案情经过,与最早在25日出现于桂林人论坛上的《在押人员黎朝阳死亡事件的初步调查情况》一文基本吻合。
■两个发布
向家属及有关人员通报后召开新闻发布会
昨天,桂林一直处于阴雨当中。
下午3点30分,黎案调查组又在桂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石绍森当场宣读了《黎朝阳死亡事件情况通报》和桂林医学院做出的《尸体检验鉴定书》,并在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前后约1小时左右。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了解到,昨天由桂林市组织的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已得到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认可。
■是否有刑讯逼供?
调查排除检察院和看守所责任
在昨天宣布的案情通报中,调查组首先排除了检察机关刑讯逼供和程序违法的可能。调查组称,涉及此案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共4人,其中雁山区检察院两人,桂林市检察院法警两人。调查没有发现办案人员存在刑讯逼供行为,且法律手续齐全、程序合法。调查组证实,黎朝阳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兴安县看守所羁押期间的收押手续齐全,也符合法律规定。
调查通报同时排除了黎朝阳在羁押期间受到监管民警体罚、打骂、虐待等情况。石绍森介绍,他们先后调查了有关民警28人,其中兴安县看守所12人,桂林市第一看守所民警13人,还有雁山公安分局的3名民警,没有发现问题。
■被戴械具是否违规?
使用械具均得到看守所批准
记者在27日的报道中,曾调查出黎朝阳在羁押期间曾被戴上手铐脚镣等重刑犯才加戴的械具。在昨天的发布会上,黎案调查组组长石绍森证实了这一情况。他介绍,由于黎朝阳到看守所后不服管教,扰乱监管秩序,严重违反监规的情况,桂林第一看守所和兴安县看守所,根据有关规定均对其加戴了械具。在昨天宣读的桂林医学院《尸体检验鉴定书》中,也有关于黎朝阳手腕及脚腕处伤痕系在看守所佩戴手铐脚镣所造成的说法。
在年初,公安部党委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规定,出现五种情况,基层所队所队长要引咎辞职,其中包括滥用警械、滥用强制措施致人死亡的情况。昨天记者就此询问调查组,是否有看守所负责人因此被追究责任。石绍森称,调查组曾就此问题做过调查。“桂林第一看守所和兴安县看守所民警均对黎朝阳使用过械具,但都向看守所领导做过请示,并得到批准。因此不存在违法办案的情况。”石绍森说。
■与死刑犯同监舍是否合法?
法律未明文规定不可与死刑犯共同关押
黎朝阳在兴安看守所羁押期间曾与死刑犯关押在一起的说法,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也得到了证实。石绍森称,3月26日黎朝阳被雁山区检察院从桂林第一看守所转移羁押到兴安看守所后,先被关押在14号监舍。而在这间监舍中,就有与黎朝阳一同被关押的死刑犯。
在调查组情况通报中记述:3月28日17时30分,黎朝阳戴械具趁值班民警将同监舍一名在押人员带出时,跟随冲出门外,后滑倒受伤。黎朝阳尸体上唇6厘米的伤口和脱落的门牙就是在此时形成的。28日后,黎朝阳被转移到15号监舍关押。而据石绍森介绍,之所以将黎朝阳关押在有死刑犯的监舍,以及后来又将其转移到其他监舍,仅仅是因为“当时监舍安排的实际情况和14号监舍非常吵闹”的原因。据石绍森介绍,后来黎朝阳被关押的15号监舍内全部是老弱病残人员,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16岁。
黎朝阳为什么要趁同监舍的一名在押犯被民警带出时,不顾一切地往外冲?据此前公布的《在押人员黎朝阳死亡事件的初步调查情况》一文称,这名被押出的犯人恰恰就是一名死刑犯。记者在采访中曾了解到,黎朝阳在转入兴安县看守所后,身份随即暴露。同监舍的在押犯基本都知道他是一名法官。
在昨天公布的调查结果第4条中称:没有发现桂林市看守所23号监舍、兴安县看守所14、15号监舍同监舍在押人员对黎朝阳实施殴打、体罚等情况。对于黎朝阳为什么会和死刑犯关押在同一监舍这个问题。石绍森回答:“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没有一条明文规定不可以把黎朝阳和死刑犯共同关押在同一监舍。”
而据北京监狱管理局的一名民警介绍,在看守所和监狱的实际管理操作中,一般都会把曾在公检法工作的在押人员与暴力犯和重刑犯分别羁押。“这条虽没明确规定,但一般监狱、看守所为防止发生意外,都会尽量做到这一点”。
■尸体为何有明显外伤痕迹?
由皮肤与衣裤摩擦、戴械具造成
黎朝阳家属在网上公布的尸体照片中,除了嘴部的伤痕外,还可以看到其他明显的外伤痕迹。
昨天,调查组组长石绍森受桂林医学院病理科副主任韦华生委托,当场宣读了黎朝阳的《尸体检验鉴定书》。鉴定称:“黎朝阳系猝死死亡,死亡原因较符合青壮年猝死综合症。并称,结合黎朝阳生前关押期间思想极不稳定,经常情绪激动,大吵大闹,睡眠、饮食均不正常,对其死亡的发生存有诱导作用。”鉴定还排除了黎朝阳生前受暴力打击、机械性窒息、常规毒物中毒以及因唇部外伤感染等致死原因。
对于黎朝阳尸体上的多处外伤,桂林医学院的尸检报告称:分别是由于犯人很少洗澡,皮肤与衣裤摩擦造成、戴械具造成以及戴械具后,械具与皮肤轻度磕碰造成。
■调查组是否能保证公正性?
调查组的组成可以保证整个调查的公正
在昨天桂林市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调查组,其组成成员是否能保证此次调查的公正性。石绍森介绍,黎朝阳死亡后,桂林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领导都非常重视。桂林市并为此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由桂林市政法委书记、桂林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桂林检察院检察长、桂林公安局局长组成,下设调查组,由政法委和办案检察机关、看守所的上级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在回答记者关于何时成立的调查组的问题时,石绍森说记忆里是11日,但对此他并不十分确定。黎朝阳的死亡日期是4月2日。
此外,石绍森证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也派出了由区政法委、区高级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厅组成的调查组,介入调查。
“我认为,调查组的组成可以保证整个调查的公正。”调查组组长石绍森说。
家属反应
不认同也不接受尸检结果
昨天,记者联系到黎朝阳的妹妹黎秀清。她告诉记者,虽然接到调查组的通报,但至今家属还没有拿到《尸体检验鉴定书》。对于这个尸检结果,黎秀清表示并不认同,也不接受。“怎么好端端一个健康的人,几天当中就因为情绪不好,睡眠、饮食不正常就死了呢?”至于下一步将作何打算,昨天黎秀清表示,她心里很乱,需要理理思绪,好好想一想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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