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加了班每天应得多少钱?加班费咋算?“五一”临近,这些问题成为读者咨询的焦点。昨日,记者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后得知,按照我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5月1日至3日日工资应不低于60.21元,5月4日至7日日工资应不低于40.14元。
据介绍,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365天-10天法定节假日-104个法定双休日)÷12个月=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根据全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省最低工资每月不低于420元,日工资标准约为420元÷20.92天=20.07元/日,那么5月1日至3日每日加班工资为20.07×300%=60.21元,4日至7日每日的加班工资不低于20.07×200%=40.14元。假如一位每月420元工资的职工“五一”期间7天都加班,那么,他的五一七天的工资总额应为420/20.92×300%×3+420/20.92×200%×4=341.19元。
省劳动监察总队再次公布投诉电话:029-87294685;西安市劳动局监察支队电话:029-87627202。遇到问题,可咨询或投诉。本报记者 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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