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通讯员 陈玉林 记者 赵云峰)夜间勘查现场时,未采取必要警戒措施和及时疏散围观群众,致使一辆农用车经过时不能准确判明路况,冲进勘查现场,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的西乡县交通民警赵连军、夏建设二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
该案4月28日在西乡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2005年11月17日晚6时许,位于316国道西乡县沙河镇苦竹坝路段上,发生了一起摩托车与农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西乡县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后,指派事故科干警赵连军、夏建设出警查处。两人驾车到达事故现场后,赵连军负责绘制现场图,夏建设负责绘制相关数据,由于天色已暗,赵连军将警车停放在公路中心线以北,开启车大灯用于照明,在对现场勘查过程中,二人既未疏散围观群众,又未穿着反光背心,更未在现场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晚7时许,一辆农用车行至事故路段时,因相对方向车辆远灯影响其视线,使其不能准确判明路况而冲入勘查现场,致4人死亡,第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李某和赵连军、夏建设3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西乡县检察院指控,赵连军、夏建设身为行政执法人员,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造成4死3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赵连军、夏建设对此指控不持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