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军委委员、总装备部部长陈炳德签署命令,正式颁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专用车辆底盘采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全军专用车辆底盘实行集中采购、集中统管和车辆装备迈入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轨道奠定了法规基础。
该《规定》共10章45条,明确了专用车辆底盘采购应当遵循目录管理、规范选型、集中采购、统一价格、注重效益的原则,规定了对专用车辆底盘采购工作的管理主体及其职责,统一了装备采购系统各级、各部门的权限;对采购计划的下达、审批、调整,对合同订立的准备、审核、拟定,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生产进度、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经费支付、服务保障、合同变更和解除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专门设立了“监督检查”、“奖励与处分”两个章节,明确了奖惩标准和办法。
总装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随着该《规定》的颁布施行,将逐渐改变专用车辆底盘型号、部队保障难和底盘选型受限的现状,不断提升我军机动作战和机械化保障能力,实现车辆装备从运输保障平台向作战保障平台转变、从配套保障平台向主战装备平台转变、从提高运输保障能力向提高作战保障能力转变。(解放军报/赵波、邹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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