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国税局坚持“带好队、收好税”的工作方针,将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注重抓源头、抓“龙头”、抓苗头,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国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以执行责任制为主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层层落实。
以“两权”监督为重点,认真实施源头治腐工程。省局把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个权力”的监督制约作为廉政建设的重点,加大了源头治理的力度,主要是建立了三个机制:一是公开示权。对外公开办税,对内公开办事,尤其是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予以公开,广泛接受内外监督。二是合理分权。针对以往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执法权过于集中的弊病,实施权力分离,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如在个体税收征管上实行了征税、管税、定税、查税“四环制约”;在税务稽查环节,实行了选案、查案、审案、定案“四权分离”;在征收、管理、稽查、法规、综合考核机构之间实行了“五步循环”,加强了权力制衡,相互进行监督和制约,有效解决了过去“一人说了算”的弊病。三是科学制权。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把“两权”监督与全国统一的征管软件和“金税工程”配套衔接,把“两权”监督的具体内容依据各个办税环节和岗位职能分类设置,形成互相连接、环环紧扣的网络流程,增强了责任追究的科学性,消除执法不公的几率。目前,“两权”监督制约工作呈现出由点到面、由表及里、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
以专项清理为突破口,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推进领导干部自律上,主要抓了两个方面:一方面,狠抓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主持召开系统专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另一方面,狠抓专项清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去年在全省国税系统清理了领导干部违规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以及违反规定购买和配备超标小汽车的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省局进一步细化了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强化了领导监督机制,全面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领导干部行为的规范。
以税收法纪为准绳,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调查处理;对有影响的重要案件,由省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主要领导直接过问,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国税机关注重从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入手,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建立和完善了大要案报告、督办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及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对负有领导责任和连带责任的有关人员给予了行政处分和通报批评。
以行风评议为动力,深入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各地普遍结合地方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对内,认真整顿机关作风,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完善考核制度,强化服务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克服形式主义,狠抓工作落实,特别是狠刹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评比多、表彰多、出书多等“六多”现象,使机关作风和干部精神面貌有较大的改观。对外,继续狠刹“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作者:何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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