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原渝北区市政城管队员,放着自己的工作不干,却加入涉黑团伙,其中一名还给团伙老大当起了“秘书”(本报1月17日曾报道)。
昨日,经市检察院一分院提起公诉,市一中院对该起涉黑团伙16名成员一审宣判,两“城管”分别获刑1年和1年半,而该团伙头目汪显斌数罪并罚获刑20年。
2003年5月,今年29岁,家住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的汪显斌纠集一帮人宣布成立所谓的“公司”,召集十多名成员,给他们制定纪律,实行单独租房集体住宿等,还配备大量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渝北双龙湖附近开设多家赌场,放高利贷,聚敛钱财。
汪显斌成立公司后,渝北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直属大队队员杜江、渝北区市政委监察执法科工作人员张涛先后加入该团伙。杜江是汪的同学,负责给汪开车和接听电话。如果集团成员要找汪显斌,都要先通过杜江。因为给“黑老大”当“秘书”,杜江基本没时间到单位上班。
市一中院一审判决,汪显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行贿罪等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该团伙13名团伙其他成员分别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两年不等。其中张涛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获刑1年6个月,杜江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1年。记者易守华张勇 见习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谢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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