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本报记者 张欧 冯石
“一个扣件3斤半,用细铁丝串了18个挂在脖子上,就这么一直站着,我一个大男人都受不了,更别提一个女人了!”昨日下午,有热心读者打来电话,称城北王贾大道某在建商品房工地抓到一名偷扣件的女子,工地方没有报警,而是将总重达63斤的扣件像项链一样挂在女子的脖子上予以惩戒。
“认错书”不够 还要体罚
昨日下午2时20分,记者驱车赶到事发现场时,工地内“四川资阳市艺技高劳务有限公司沙河项目部”门口依然站满了围观的群众。办公室内,一名中年女子穿着件异常宽大的工作服,垂首坐着,一脸沮丧。离她半米远的地上,是一堆由细铁丝串在一起的扣件。“总共18个,她藏在身上带出了工地,刚坐上三轮车准备开溜时,就被我们拦了下来。”工地的保安队长岳先生告诉记者。
工地方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性负责人随后递过来一张纸,上面是中年女子应他们要求所写的“认错书”。中年女子在上面称自己名叫尹某某,资阳人,“(这个工地)来了5回,只拿了两回(注:指偷拿扣件),头回拿了5个,今天拿了18个……”
获知有记者 工地才报警
到下午2时30分,岳先生得知记者的身份,这才用手机拨打了110。在警察赶到前,岳先生又记起尹照芬还没有吃中午饭,连忙端来一碗方便面给她充饥。
在此期间,记者曾试着把成串的扣件提起,但费了极大的劲却没办法让扣件挪动。“我是工地上做扣件的工人,一个扣件有3斤半重”,按照报料人张先生的说法,18个扣件就有63斤,就连提起都十分困难。然而中午接近1时,工地方为了实施惩罚,却让尹照芬将18个扣件挂在脖子上,时间近20分钟之久!“小偷也是人啊,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这才给你们打了电话。”张先生有些气愤。
为何要惩罚 被偷怕了
在现场,那位女性负责人也说,她曾经尝试像尹照芬那样把扣件挂在脖子上,“哦哟,太重了!细铁丝勒着皮肤,痛得让人受不了。”
“他们让我挂着扣件站在外面,大概有10-20分钟吧。”尹照芬说起这一幕,脸上面无表情。只是当记者问及家人时,她突然眼圈一红:“我和丈夫离了婚,我来成都有好几年了,靠捡垃圾为生……”
而该女性负责人还在说:“等会儿110来了,就叫她把扣件挂在脖子上走出去!”因为按照工地规定,掉一个扣件,相关负责人就要扣罚5元,“一年下来,我们要掉10多万元的零件,扣钱被扣怕了。”
下午2时40分,两名110民警赶到现场,在简单了解情况后,他们将尹某某及工地保安等人带到洞子口派出所接受调查。记者随后获悉,派出所在警告尹某某之后,将她放行。
○律师说法
“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体罚。”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戴敬忠对此表示,在已经抓到了偷东西的人、无须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这样做侵犯了偷东西的人的人格尊严权和身体权,被体罚人实际上可以就此起诉工地方。戴敬忠提醒说,抓到偷东西的人一定要及时报案移交警方处理,千万不要“私设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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