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炸火车站获刑一年
法官称,网上发布恐怖信息不需实际实施也构成罪名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方谦华 实习生漆青梦 通讯员杨忠良 黄征)昨天上午,因春运买不到火车票回家而在网上发帖扬言要炸掉广州火车站的硕士工程师赵中华,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情:发帖只为泄愤
2007年2月6日晚,在广州某电子公司任工程师的赵中华,因买不到回家过年的火车票,在ChinaRen网站发帖子,称要炸掉广州火车站,并请大家在2月17日之前等他消息。
帖子公布后,两天时间内引来28人浏览并回帖,同时也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2月7日晚上,警方将赵中华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中华编造爆炸威胁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他是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一审轻判赵中华有期徒刑一年。
赵中华:量刑“过重”
本案开庭时,赵中华陈述说,自己是为发泄郁闷情绪在网上发帖,并没有打算真的去炸火车站,请求轻判。判后,赵中华称量刑“过重”。他认为大家对网络上的话并不会轻易相信,“对社会真正造成多大影响,大家都清楚”。当问他是否上诉时,他说上诉“没意义”。赵中华还告诉记者,他本来准备过年回家结婚的,对于未来的打算,他表示“出来了再说”。
法官:不行动罪名也成立
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赵中华在网上发布虚假恐怖信息,一定程度上浪费了警力资源,对社会造成影响,量刑一年是合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罪名成立,并不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有真实的爆炸意图,也不需要客观上具有真实的爆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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