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景明通讯员李晓杏)昨日是我国《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实行的第一天。该规定要求,每名旅客每次只可携带不超过一升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托运,而液态物品须开瓶检查无疑并装入指定大小的塑料袋中方可携带上机。
厦门机场安检在新规执行首日中发现,大部分女性旅客所携带的化妆品成为“装袋”对象。昨日早上9时,记者来到机场国际出发厅,新规的告示已经详细地张贴在各个通道的醒目位置,许多旅客表示在乘机前均已了解这一新规定。在值机柜台和安检通道处,记者看到部分旅客正在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装进一个小塑料袋中。“大部分都是女士用的化妆品。”厦门机场安检护卫中心孙加财说。据了解,包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尺寸为20厘米×20厘米,每件容积100毫升,且必须为可封口型,超出部分一律托运。旅客在乘坐飞机前可以使用自己携带的塑料袋,但不能超过规定尺寸。同时,液态物品在装进塑料袋后,在乘机过程中不能打开。也就是说,旅客最好在乘坐飞机前精简随身液态物品,饮料类最好提前喝掉,否则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另外,旅客普遍关心的婴儿乳品和特殊病人使用的液态药品是否能带上飞机的问题,安检工作人员表示,在经过检查后,旅客可以携带这类特殊液态物品乘机。对液体检查新规有不理解的旅客拨打0592—5708204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