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梁文远是高淳漆桥人,4月30日那天,住在漆桥镇上的女儿打电话来说发烧了,在老伴的要求下梁文远骑自行车载着老伴去女儿家探望。可是还没走出村子去,他就和一头摇头晃脑逛大街的老母猪撞到了一起。
事后梁文远得知老母猪是同村村民刘长津家的,刘长津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这头猪他已经喂养三年多了,平时关在自家门口的猪圈里,4月29日那天他发现老母猪发情了,准备在第二天时给它配种,可没想到第二天还没来得及配种,老母猪就趁他没在意自己弄开猪圈门跑了出来。
当老母猪遇到骑自行车的梁文远时,虽然老梁已经给它让出了路躲着它走,可平时一直关在猪圈里的老母猪却一点都不懂得遵守交通规则,它迎着梁文远的自行车前轮一头撞了上去,自行车被撞得连车带人一起倒了下去。骑车的梁文远只是腿擦破了点皮,坐在后面的老伴则在倒下时被摔成右臂骨折。
忙完老伴的伤和女儿的病后,梁文远想到了索赔,“我能让刘长津赔钱吗?”昨天他打进法援热线84686600咨询。昨日在法援热线坐堂的王权律师(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认为猪的主人在此事中存在管理疏忽,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梁文远老伴因被母猪撞伤所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以及交通费等都可以要求刘长津承担。(文中除律师外为化名)(张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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