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备受市民关注的合肥市区数字电视收费及优惠政策,日前已经成本监审、听证,并报合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准正式出台。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主终端每月24元;副终端每月3元。
数字电视相关收费标准包括:
基本收视费主终端每月24元;副终端每月3元。
低保户(包括享受低保的残疾人户),凭市民政局核发的有关低保证明,主终端和有线电视的收费相同,仍为每月15元;副终端参照正常的消费群体收视费水平执行,即为每月3元。
集团用户,每终端按不高于政府确定执行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标准,由用户与有线网络公司协商确定。
新增用户开通调试费:360元/户。
数字电视转换后,对于过户、报停、启封的,将按10元/户/次收取;补办智能卡的,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此外,根据方案规定,转换数字电视的用户,由数字电视网络公司统一配置一台数字电视机顶盒和智能卡。每个家庭用户可以安装两个电视副终端所用的机顶盒,并按副终端价格标准交费;家庭第四台及以上机顶盒按主终端标准收取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
数字电视转换后,按规定交纳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不再交纳原有线模拟电视收视费。整体转换的和没有转换的,今后申请转换数字电视用户的第一台终端,由数字电视网络公司配置一台基本型数字电视机顶盒。
对暂时没有转换有线数字电视的用户,在保留模拟电视现有节目套数不变的情况下,基本收费按原标准15元/户/次收取。
方案强调,在数字电视转换中,未经政府批准的,不得新增收费项目。
(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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