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李凌翌)按揭贷款买房,时下已成为老百姓流行的一种购房手段,而贷款银行“代为”保管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也成了私底下不成文的行为!贷款银行到底有权保管购房者的房产证吗?通过按揭贷款购房,能不能及时拿到产权证呢?在春季房交会上的法律咨询中,这无疑成为了老百姓关心的热点话题。
相关部门:
房产证应由房屋买受人收执
“抵押产权证,因为新旧产权证的不同,因此前后政策也有差异!”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旧版的产权证因为没有设置他项权利栏,凡是通过按竭贷款的方式购房的消费者在未还完按揭贷款之前,其产权证一般是由房管局在档案馆统一保管。
而几年前,国家统一了产权证的格式和标准,在新版的全国统一产权证上,设置了“他项权利栏”。这就是说,贷款购房者,应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向抵押权人(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而《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
“但部分银行为了控制风险,比如防止有些不法分子通过化学药品处理掉产权证上的他项权利标识,然后进行房屋的再度买卖或交易,给银行和其他第三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要求贷款人将产权证交银行保管。”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这种担心没有必要,因为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其房产档案中有相关记载,在贷款未还清期间,一直有抵押登记的记录,是不允许转让和买卖的。
银行说法:
代为保管可以控制风险
尽管如此,银行代为保管房产证的现象在目前也比较盛行!在记者的采访中,银行对于“代为”保管购房者产权证一事的态度非常明确:购房者抵押产权证和他项权证,不仅可以控制风险,也是其没有还清贷款的有效凭证,最主要的是为日后可能会出现的纠纷保留足够的凭证。
不过记者在调查采访时发现,我市各大商业银行的房贷抵押手续并不完全一样。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明确规定不用保管产权证正本,购房者(或委托人)与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只要进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在产权证正本上的“他项权利”栏进行注册后,房产证的正本就可以归还消费者,而作为办理抵押的凭证《房屋他项权证》则留在银行,作为一种抵押凭证。在购房者偿还完所有的贷款之后,购房者可以到房管局进行他项权利注销,而银行也就相应地将《房屋他项权证》上缴房屋管理机关。
而在中国银行、中国招商银行,《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都需要抵押在银行,当消费者还清贷款后再退还房产证并交还《房屋他项权证》。
建设部规定:
他人不能代为保管产权证
他人到底有没有权利“代管”产权证?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给记者拿出了这样的相关法规性文件,建设部发布的第56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获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做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换句话说,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产权证应该是保存在购房者自己手中的,其他人或单位是不能代为保管产权证的。”负责人如是说道。
四川省杰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记者,贷款买房拿到房产证与消费者是否还清贷款没关系。只要消费者与银行办完抵押手续(即《房屋他项权证》),就能拿到房产证。如果消费者不履行还款约定,银行可根据《房屋他项权证》的规定,追究消费者的责任。而银行也应该将产权证交还所有人保管,因为如果没有房产证,房主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
案例点击
2006年3月22日,家住万年场的卢先生提前从开发商手里拿到了房子的产权证。卢先生2006年2月份通过银行按揭的方式在万年场附近购买了一套电梯公寓,2006年9月份入住后,开发商答应在政府的规定期限内为业主办理产权。3月22日,开发商在交房后第6个月,按时将产权证送到了卢明华等业主的手上。
与卢先生一样,同样是通过按揭贷款买房的宋先生就没有这么幸运。宋先生说,他是2004年在中国建设银行贷款买的房子,如今入住已经快两年了,产权证还被抵押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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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二手房“租售比”明显超过国际警戒线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2007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4》显示,2006年我国部分大城市二手房的“租售比”已超过国际警戒线,房价虚高倾向明显。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单菁菁解释说,所谓“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房价之间的比值,“从理论上说,‘租售比’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出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状况。”
报告显示,2006年我国大部分主要城市的二手房价格均出现了大幅上涨,而房屋租赁市场的价格却相对平稳。根据我爱我家、链家地产等房产经纪公司的统计,北京、深圳、上海、杭州等城市中心城区的“租售比”已经高达1∶270至1∶400。
“而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市场规律看,一般房屋租售比的警戒线是1∶200,当超出这一比例时,表明市场存在风险。”单菁菁说。
单菁菁进一步解释说,“由于租房体现的是一种真实的居住需求,因此当一个城市的房产价格迅速上升而房屋租赁市场的价格却没有随之出现明显增长时,就表明该地区的房产市场存在着价格虚高或投机行为。”
单菁菁预测,受消费者购房需求旺盛、土地价格和新房价格仍然高企等因素影响,2007年我国二手房价格仍将继续呈现上升趋势,但涨幅将回落。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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