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7日讯 “五一”黄金周期间家电热销,工商部门受理的投诉中,家电商家不按承诺的时间送货比往年明显增多。
4月29日,毛大爷从济南某大型家电商场订购了一台彩电,营业员告知5月1日上午送到家中。
为了以防万一,老人拿着发票再次来到家电商场,和营业员确定好5月3日一定把彩电送到家中,并让营业员在发票上标注好送货日期。好不容易等到5月3日,商场又告知毛大爷无货,得等到5月6日。
承诺几次,却不能按时送货,气愤的毛大爷到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投诉,12315工作人员拿过发票一看,上面却写着“5月3日再约送货时间”,商家通过这种模糊的说法逃避责任。经12315工作人员与商家协调,从其他店调来一台同型号彩电送到了老人家中,并向老人赔礼道歉,并退回100元钱当作补偿。
据了解,“五一”黄金周期间,工商部门接到的投诉中,购买家电不按约定时间送货的投诉比以往增加了四成左右,商家为留住顾客不管有货无货都说很快送货,但实际上却一拖再拖,最长的能推迟近10天的时间,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一些畅销的家电品种不按承诺时间送货几乎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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