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钟文)单笔费用不足5000元的中介服务,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选聘方式选聘中介机构;而单笔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则必须通过对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记者昨日获悉,根据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聘用中介机构实际情况,《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于日前正式印发。
建立全省统一的中介机构备选库
根据该管理办法,将通过比选方式建立统一的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
省国资委在选择中介机构建立备选库的时候,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而申请入选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则必须要求连续执业3年以上,近3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上年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检,资产规模、专业人员数量、业绩等指标在同行业中具有比较优势等。
在接受到中介机构的申请之后,省国资委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对提出申请的中介机构实施比选,并最终确定入选机构。
特殊行业才单一选聘中介机构
根据要求,省国资委或企业应当从备选库中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涉及省外、境外事项需聘用中介机构或设在异地的企业分支机构或下属企业需聘用中介机构,从我省备选库中选聘确有困难的,应当从当地国资委建立的备选库中选择;当地国资委未建立备选库,可以就近择优选聘中介机构。
根据该管理办法要求,单笔服务费用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重大中介服务事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要求应于投标截止日20个工作日以前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渠道发布招标公告。而单笔服务费用不足5000元的,或者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可供选择的,或者涉及特殊行业或企业的商业秘密,需要严格保密的,则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选择选聘用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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