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7日从商务部获悉,《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施行以来,商务部已批准14家外资企业和5家内资企业在国内从事直销活动。这14家外资企业(含合资企业)是: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宁波三生日用品有限公司、欧瑞莲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和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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