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这两天,不少居住在县城的读者反映,他们此前参加了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可看了省政府最近下发的文件,住在县城以上的居民应参加“居民医保”,由于“新农合”的保障水平普遍低于居民医保,他们想退出新农合参加居民医保。
记者昨天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南京、苏州、无锡等地的不少县城居民,此前参加了当地“新农合”。淮安市医保中心主任钱军说,相对于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手续繁琐,还必须到乡镇卫生院或县城的社区卫生院看病,给市民带来不少麻烦,而且报销水平比较低,因此县城居民更愿意参加居民医保。以前楚州区居民参加“新农合”,后来出台了嫁接办法转到居民医保。今年淮安市准备把所有县城居民纳入居民医保,乡镇居民也可以参加进来。
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说,省政府文件下发前,县城居民参加“新农合”的,当地应制定一个过渡办法,让居民逐步转到居民医保中来,这也有利于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居民的医疗需求,现在省内有些地方已经在改了。当然也可不改,但要提高保障水平,比如前不久镇江市就把参加“新农合”的县城居民的筹资水平提高到每年每人150元;无锡所属的江阴市居民,参加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并以家庭为单位建立个人账户;宜兴市老年居民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20元。这些地方已经跟居民医保接轨了。不过4月5日出台政策的地方,县城居民都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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