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立志通讯员田禾)记者昨日从天河区教育局了解到,天河区初中招生工作从5月11日起陆续开始,天河区七所省一级中学招收推荐生,10余所中学招收符合特长生。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24日,回原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外地返穗生、跨区生到跨入中学领取。
三类学生需做好相关准备
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就读的学生的升学办法是:(1)具有天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对口小学免试升入对口中学的办法升学。(2)不具有天河区户籍,但具有广州市其他区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仍需在天河区升学的,须于5月24日到居住地所属中学办理跨地段手续,经审核同意后采用免试相对就近统筹入学的办法升学。(3)没有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属于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需在天河区公办学校升学的,须于5月14日到教育局中教科办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手续,经教育局审核后采用免试相对就近统筹入学的办法升学,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免收借读费。
入读民办中学的学生:1.具有天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须于5月11日到113中东方校区(东方二路)办理返区升学手续,办理手续后,按天河区学生的升学方式入学。2.不具有天河区户籍,但具有广州市其他区的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请于5月11日到户籍所在区办理返区升学手续。要求到民办学校升学的学生,可以直接到具有初中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报名。
照顾性借读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是指具有天河区小学学籍而没有广州市户籍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地学生。主要有以下13类人员:1.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3.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4.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5.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的适龄子女;6.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7.海外华侨华人子女;8.台湾学生,有区、县级市以上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台胞证;9.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10.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有市级以上外事办证明及合法居留证明;11.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其中一名);12.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及以上人士的子女,凭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13.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的环卫临时工子女(其中一名)。上述符合条件的学生,须于5月14日(下周一)到天河区教育局中教科(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区政府机关大院4号楼2001室)提出借读申请。
七所省一级中学招收推荐生
据了解,天河区的47中学(包括47中校本部和47中汇景实验学校)、75中学、89中学、113中学、天河中学、东圃中学、天荣中学共7所省一级中学招收小学升初中推荐生。
招特长生的中学有:18中、44中、47中、75中、89中、113中学、东圃中学、天河中学、天荣中学、长兴中学、泰安中学、天秀中学、骏景中学、47中汇景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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