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南京主城区自来水价格上调后,江宁自来水也要进行调整。民用水将从现在的2.30元/立方米调整为2.5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涨0.20元。记者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江宁自来水此次调价主要是调整水价构成中的供水价格、水资源费标准、污水处理费标准等。
其中供水价格方面: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35元调整为1.38元;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用水的供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45元调整为1.58元;工商服务业用水的供水价格每立方米由2.14元调整为2.29元;特种行业用水的供水价格每立方米由3.07元调整为3.30元。
水资源费标准每立方米由0.13元调整为0.20元,每立方米上调0.07元。污水处理费标准方面: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由0.80元调整为0.90元;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用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由0.80元调整为1.00元;工商服务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由0.80元调整为1.00元;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由0.80元调整为1.10元。王国俊
(编辑 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