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现在全家福只能这样拍
(记者 袁勇 摄影报道)2005年7月2日,31岁的魏洪波遭遇横祸,家里围墙被砸塌,年仅3岁的儿子魏勇(化名)身亡,25岁的妻子赵翠玉瘫痪失去“性福”。事发后,法院判决认定了相关部门责任,魏洪波夫妻因亡子获赔18万余元。而赵翠玉现再为自己索赔120余万元并起诉到法院。昨日下午,双流县人民法院召集当事各方会面,此案定于近日开庭审理。
悲剧发生儿死妻残
据双流县人民法院查明,事发当日下午5时许,天降暴雨,双流县万安中学的围墙和位于围墙外万安小学修建的保坎突然局部垮塌,将与保坎相邻房屋内的赵翠玉和儿子魏勇等人砸伤。
次日,魏勇经抢救无效死亡,赵翠玉下身瘫痪,鉴定为二级伤残。
另查,赵翠玉的父母原有住房因万安小学扩建学校被拆迁,2003年6月,万安小学在政府指定地点为包括赵翠玉父母在内的部分村民修建保坎后,在政府规划范围内修建房屋。2003年10月,万安中学在距离保坎上方约1.5米坡地上修建砖结构围墙,该围墙是由成都市华兴住宅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司)施工建成后交付使用。
儿子死亡获赔18万
事发后,魏洪波夫妇为亡子魏勇提出27万余元的人身损害赔偿。双流法院审理后认为,魏勇死亡是因围墙和保坎倒塌所致。围墙倒塌起主要作用,其管理使用的万安中学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保坎倒塌起次要作用,保坎管理者万安小学承担次要赔偿责任。万安中学未提出围墙存在设计、施工等质量问题的异议,魏洪波夫妻也无专门机构出具的证据证明围墙存在设计、施工缺陷,施工方华兴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万安中学、万安小学赔偿共计18万余元。
妻子瘫痪失去“性福”
昨日下午2时许,在双流县人民法院华阳法庭内,承办法官当场向3名被告的代理人送达了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据魏洪波代理律师说,此次变更诉讼请求,是将赵翠玉的父母赵福云、贾绍容也列为原告,增加了约5万元的赔偿请求。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双流县万安镇见到了魏洪波及其家人。目前,赵翠玉虽然病情稳定,但已是下身瘫痪、大小便失禁。魏洪波对记者称,他和妻子已不能过正常的性生活。出事后,他不得不辞去工作,留在家里照顾妻子。目前,赵翠玉向万安中学、万安小学和华兴公司提出了120余万元的索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