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10日讯 “面对面话环境、心连心促发展”听取群众意见活动昨日举行。市民政局负责人就哪些人可获得爱心救助、救助资金如何管理使用等问题解答了代表的提问。
我市自2002年以来开展的爱心捐助活动成为代表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
市民政局答复说,6年来,全市参与捐款人数达276.4万人次,累计接收捐款4.39亿元,其中今年的捐款总额达10354.19万元。为了用好管好这部分资金,民政部门严格按照《爱心捐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在捐款的接收和使用上,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市直和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对单位和个人的捐款当面点清,出具统一收据,并逐笔登记存档;对接收的捐款,账款相符后,当日存入银行专户;捐款接收实行日报制度,每日进行公布。在救助金发放程序上,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镇(街)组织发放到户,并由救助对象个人签字,逐笔登记存档。
在救助范围的确定上,按照凡人均实际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20%的家庭及学生,均可申报爱心捐助资金救助,每年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两次拉网式的入户调查摸底,在市、县、乡、村四级建立了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困难学生救助上,设立了四个档次,小学生每年350元;初中生每年550元,在校食宿学生每年1050元;高中段学生每年650元,在校食宿学生每年1150元;当年高中毕业升入大学的困难学生一次性救助1000至3000元。在困难家庭救助上,按照每户500至300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
在资金监管上,一是实行分级管理使用。市直接收的捐款由市民政局统一管理;县市区接收的捐款,由当地民政部门管理;二是实行专人专户管理;三是实行社会公开。爱心捐助资金的募集和使用情况,由市、县两级每半年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一次;四是强化资金监督。每年请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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