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役部队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中之重。军分区、人武部作为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和政府的兵役机关,作为当地军事及武装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应在预备役部队建设中发挥出自身应有的作用。
发挥三个作用
一是组织领导作用。
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重点建设意识。军分区、人武部要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大局出发,充分认清预备役部队是后备力量建设的重中之重,把优先搞好预备役部队建设当作自己的本职工作,克服“份外”思想,坚持统筹兼顾,该由军分区、人武部分担的工作要认真落实,需要军分区、人武部出面协调的事要尽力办好。二是履行职责意识。军分区、人武部在预备役部队建设中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工作,克服“等、靠、推、拖”的现象,优先为预备役部(分)队确定编组区域、落实预编人员、抓好组织建设、协助搞好军事训练,对预备役部队有关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参与活动意识。要充分利用部队集结点验、开展活动等时机,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支持、参加预备役部队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参加部队活动,增进地方领导对预备役部队工作和建设情况的了解与认识;主动帮助、密切配合预备役部队搞好大项工作活动,扩大预备役部队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建立三项制度
一是联席会议制度。预备役师、团和军分区、人武部及地方党委、政府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预备役部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预备役营、连和基层武装部也应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以便及时协调解决预备役部队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互通情况制度。军分区、人武部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本地军事工作综合情况时,要积极征询驻地预备役部队的意见和建议。预备役师、团和军分区、人武部双方无论安排工作、制定计划、下发通知,凡需要对方了解和掌握的情况都要互相通气,及时通报情况,抄送有关文件,加强工作配合,协商解决问题。三是共同活动制度。预备役师、团和军分区、人武部要经常来往,军分区领导去人武部时,应同时看望预备役部队;预备役部队领导下部队时,也要看望当地人武部;每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既要互相走访,也要一起走访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形成抓后备力量建设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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